泉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李鹏(闽CE555J)《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6/02/06 1.3w 阅读 171 点赞

  李鹏(身份证号:500230*********199):

  关于你于2025年11月09日15时41分驾驶闽CE555J号小型轿车通过滴滴网约车平台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案,为查清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800号信合大厦四楼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接受调查(询问):

  1.闽CE555J号车辆行驶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2.你在滴滴出行平台注册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你在滴滴出行平台注册的账号于2025年11月09日的接单信息;

  3.其他证据材料。

  如你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调查询问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以上提供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核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你加盖公章予以确认。逾期不到或不如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接受调查,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春霖、蔡深山

  联系电话:19805950822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800号信合大厦四楼

  附件:《调查通知书》(闽泉二交执调字〔2025〕第63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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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