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潘仁识(闽CF95525)《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2025/10/31 9.0k 阅读 404 点赞

潘仁识(身份证号码:350583*********138):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6日对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拟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你立即纠正上述违法行为。

  因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800号信合大厦一楼违法行为处理中心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闽泉三交执(2025)通字第761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在收到本《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有权向本机关申请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张毅  张育晖

  联系电话:0595-65306238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800号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闽泉三交执(2025)通字第761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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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