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逾期未接受处理车辆的公告

2025/05/21 1.9w 阅读 531 点赞

  截至2025年5月21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交通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强制扣押的4部车辆(详见附件)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由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现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携带身份证、行驶证(或合法证明)及相关手续到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前来处理的,将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对上述违法车辆进行报废等相应处理,所得价款将上缴国库。

  附件: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逾期未接受处理车辆明细表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5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