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07/03 1.9w 阅读 537 点赞

  (2020)闽05强清5号之一

  2020年10月26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泉州捷达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经随机摇号,指定福建磊德律师事务所蔡书榕组成清算组,负责泉州捷达食品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清算组未接管到泉州捷达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财产、印章、财务账册、文件等资料。本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21年6月30日作出(2020)闽05强清5号民事裁定书,确认泉州捷达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