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于4月1日至6月10日组织开展了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具体有关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截至6月10日,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的网站50个。其中,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3个,市直部门网站36个。市政府办组织对全市50个政府网站进行检查,检查比率100%,合格50个,合格率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截至6月10日,全市在福建省政府网站监督评议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514个。其中,市直部门50个,鲤城区26个,丰泽区31个,洛江区7个,泉港区34个,石狮市38个,晋江市102个,南安市54个,惠安县47个,安溪县39个,永春县40个,德化县36个,泉州台商投资区9个,泉州开发区1个。市政府办组织对全市51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检查比率100%,合格514个,合格率为100%。
(三)存在问题。政府网站建设方面:一是个别单位网站存在应更新的栏目长期未更新问题。二是少数网站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栏目未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个别单位存在同一个平台开设两个账号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查缺补漏,确保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大网站日常监管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落实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好网站信息特别是互动类栏目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泉政办函〔2020〕6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由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汇总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要安排专人承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出现人员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进行报备。
(三)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加固工作,做好“六防”工作(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要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制定应对各类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不良信息引起的负面舆情处置回应预案,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发现问题快速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坚决杜绝出现因信息内容与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