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实施方案》(泉港委编〔2016〕41号)精神,泉州市泉港区妇幼保健院和泉州市泉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已整合,组建泉州市泉港区妇幼保健院(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经举办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泉州市泉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泉州市泉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债权、债务由泉州市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承担、负责。联系人:吴良云,联系电话:0595-87991520。
特此公告
泉州市泉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