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安溪县高仁生态休闲农场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通报 2017/01/22 1.8w 阅读 168 点赞 查看原文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17-00001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7〕11号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9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安溪县高仁生态休闲农场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通报 时间:2017-01-23 08:57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安溪县高仁生态休闲农场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6年,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个泉州”建设总体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理念引领农业新发展,以“基础、创意、品牌”为主线,大力推进休闲农业建设,涌现了一批优秀休闲农业企业。为树立典型,经评审研究,市政府决定授予安溪县高仁生态休闲农场、惠安县惠安女民俗风情园、德化县芹峰淮山休闲农场、永春县三岭村、安溪县玖玖天诚葡萄观光园、丰泽区西畴农场、南安市印山休闲山庄、永春县船山岩休闲农场、安溪县添寿福地茶庄园、南安市桃源水库森林山庄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 希望以上10个休闲农业示范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发挥好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休闲农业示范点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好宣传推介工作,为休闲农业示范点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市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