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2014/10/29 5.8k 阅读 449 点赞
  •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14-00137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4〕1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9-30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4-10-30 17:13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以下简称《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市推进中小城市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的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因地制宜,科学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走出具有泉州特色的以人为本、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促进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前  言

《泉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编制。本规划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是指导全市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14~2020年。


第一章  城镇化发展现状与态势

城镇化是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深入推进泉州新型城镇化进程,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实现泉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全力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的有力支撑。泉州正处于新旧发展模式交替的关键时期,也处于城镇化发展“量”、“质”并重的发展阶段,必须准确认识全市城镇化推进的基础条件,牢牢把握城镇化蕴育的巨大机遇,妥善应对城镇化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

第一节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泉州创造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泉州模式”,城镇化也经历了高速发展的历程,城镇化在推进泉州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

——城镇人口迅速增长。2000~2013年,泉州经济的繁荣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常住人口从283.34万人增加到514.98万人,城镇化率从38.92%提高到6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8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74个百分点。

——城镇数量不断增加。2000~2013年,建制镇(含街道办事处)数量由127个增加到137个,城市建成区面积由43.85平方公里增加到188.5平方公里。980平方公里环湾区域以全市9%的国土面积集聚了27.9%的人口,成为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和集聚人口的主要区域。

——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镇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改善;人均居住、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增加,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表1 城市(县城)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变化情况

序号

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2005年

2013年

1

供水普及率(%)

88.26

97.03

2

燃气普及率(%)

89.85

95.14

3

人均道路面积(m2)

10.85

17.34

4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m2)

34.4

40.84

5

污水处理率(%)

42.81

85.5

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65

99.1

7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

7.25

13.09

8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率(%)

94.29

90.57

9

病床数(张)

8277

20173

——城乡协调发展水平持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建设,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呈现出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乡发展加快融合的态势。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

——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全面展开。泉港、石狮、晋江、南安、德化等县(市、区)已经获批或正在申报成为省级试点,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域城市化、城乡统筹、产城融合等主题开展新型城镇化改革。21个省、市两级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镇,按照中小城市培育型、新市镇型、中心镇型和生态旅游特色型四类稳步推进。

第二节主要问题

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仍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城镇化空间布局欠合理。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水平较低,城镇格局存在“小、散、弱”的现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县城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服务功能弱。部分地区开发强度较大,建设用地占比过高。

——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亟待提升。石结构房及城中村的改造任务仍然繁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外来人口聚集区人居环境较差。市政设施有待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布局建设欠缺,公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镇中尚有众多存量低效建设用地有待再开发利用。

——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城乡风貌特色不明显。规划层次不高、质量标准偏低、实施管理不严,一些城市建筑布局不合理、不协调。城镇文化韵味不浓,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较弱,局部地区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现象屡禁不止,个别区域回潮、反弹问题仍较突出。

——体制机制不健全制约城镇化健康发展。城乡分割的土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行政管理、财税金融等制度,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阻碍了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三节发展态势

当前,泉州城镇化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已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进入质量与速度并重、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

——城镇化仍将处于持续较快发展阶段。我市人均耕地少,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城乡山海差距较大,距进入城镇化相对稳定时期还有较长时间,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人的城镇化成为核心任务。新型城镇化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主要内容,重点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化为有稳定就业和稳定居所的城镇人口,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

——城镇化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城市群与产业群、港口群联动发展,城镇化与信息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呈现出以港兴市、港城互动、产城协调融合的良好发展态势。

——城镇化转型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的约束日益增强,主要依靠劳动力廉价供给推动城镇化模式不可持续,必须创新发展模式,推动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市情,遵循规律,走具有泉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第一节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统筹城乡,优化布局。推动四化同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大县城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把小城镇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

——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发挥信息化对新型城镇化的支撑驱动作用,推动信息化整合和集约应用,促进城乡协同管理。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建设美丽泉州。

——传承文化,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生态、历史、人文优势,突出地域性、时代性、文化性,体现区域差异性,留住“乡愁”,留住青山绿水,留住城镇发展的记忆,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人文城镇。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户籍、土地、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财税体制等制度安排,循序渐进,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第二节发展目标

综合考虑发展趋势和条件,推进城镇化的主要目标是: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5%,山区和农村地区人口密度进一步降低,并向中心城区、县城等城镇有序转移。

——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沿海城镇土地承载力和人口承载力逐年提高。支撑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更加完善。城镇规模结构更加合理,空间布局体系更加完善。中心市区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小城镇特色化和竞争力明显提升、服务功能增强。

——城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石结构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持续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有效保护,城镇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精细化、动态化、智能化。

——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城镇建设融资机制更加完善,逐步形成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

表3  新型城镇化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泉州指标

2013年

2015年

2020年

备注

 

一 

城镇化水平

 

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1.6

63.5

68.5

 

二 

基本公共服务

 

2

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9.88

99.89

99.9

 

3

城镇失业人员、农业转移人口、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20

50

≥95

 

4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83

85

≥90

 

5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6

96.5 

98

 

6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10.2

13.27

26.69

 

三 

基础设施

 

7

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20

25

35

 

8

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县城以上,%)

97.03

98

99

 

9

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

85.5

86

90

 

10

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98.1

98.2

 

11

城市宽带接入能力(Mbps)

20

50

100

 

12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60

80

100

 

四 

资源环境

 

13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平方米)

--

107.5

106

 

14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13.4

30

50

 

15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13.8

14

14

 

16

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地率(%)

39.23

38

40

 

17

设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比例(%)

中心市区98.9,县市区城区高于95

中心市区96以上;县市区90以上

60

2016年起执行新标准

 

注:①“—”为暂无统计数据。②城镇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③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为65.0-115.0平方米,新建城市为85.1-105.0平方米。④城市空气质量国家标准:在2000年标准基础上,增设了PM2.5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调整了PM10、二氧化氮、铅等浓度限值。

第三章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兼顾高校毕业生、城镇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y1] 

全面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在自愿基础上,逐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优化、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基本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合理预期。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城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有合法稳定住所,稳定居住一定年限,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随迁家属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有序推进就地城市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市域内由农村人口转为城镇户口的人员,允许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用地收益权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允许自主选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支持德化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探索通过农村土地转化为股权、房产转化为资产,以承包地换股、换租、换保障,以宅基地换钱、换房、换地方等方式,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中心村集中,有序推进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y2] 

第二节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制度,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完善人口居住证制度。[y3] 全面落实《泉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逐步剥离绑定户籍的各项社会福利,支持石狮、晋江探索以居住证为载体,为不愿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政治权利提供机制。探索试点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实现居住证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利用制度。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户籍注册、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税务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查询。加快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的制度,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第三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向本地户籍人口提供转变为向常住人口提供,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推动常住人口同城同待遇。

——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y4] 完善劳动力引进激励机制,鼓励开展与兄弟市、市内沿海与山区的山海劳务协作。实施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y5] 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y6] 实现创业政策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提高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单笔金额并适当降低申领条件。推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y7] 发挥各级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作用,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编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三统一”,[y8] 农业转移人口教育待遇无差异。[y9] 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读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接受政府委托面向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y10] 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鼓励农业转移就业人口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探索建立新农合省内异地双向转移接续。持居住证的来泉从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异地委托管理协作机制。[y11]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与物价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实现低保、住房、医疗等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y12]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常住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并逐步向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拓展。延伸基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农业转移人口聚集地设立卫生服务机构或个体全科诊所。[y13] 探索省内户籍地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委托管理和异地结算的办法。[y14] 加强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原则,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医疗救助范围。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通过廉租房、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形式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逐步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放弃土地承包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进城落户人员,可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y15] 将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纳入保障房范围,对居住证持有年限不足的,可以享受公租房、廉租房政策,对持有居住证达到一定年限的外来人口和企业急需人才,可以享受限价房政策。[y16] 探索外来人口同等享受购房按揭贷款及适当放宽公租房套型面积标准和申请条件的具体办法。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制度。[y17] 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可集中建设住宅类或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鼓励探索园区内企业出资、园区管理机构组织代建,按企业投资比例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投资模式。探索将旧城改造后的居民空置住房纳入保障房供应体系。

第四节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合理分担成本,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性质,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科学测算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按年度制定财政专项支出计划。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业转移就业人口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市政府制定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安排和配套政策,根据国家、省新型城镇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进度,适时建立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县(市、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出台落户标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承担相应财政支出。对人口集聚度较高的大县、大镇,按其服务的人口规模配置相应的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科学设置政府职责和机构人员编制。[y18]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企事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业转移人口代表和委员的比例,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科学文化素质。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的人文关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四章  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

落实国家、省和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和推进城镇化。统筹2980平方公里泉州大都市圈发展,形成“一湾两翼三带”协调推进、联动发展的格局,不断优化“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的城镇规模体系。

第一节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围绕“环湾、面湾、向湾”的中心市区发展战略,持续实施“环湾规划建设年”活动,完善城市功能和产业配套,推动人口、产业、项目向中心城区集聚,主动对接与厦门接壤区域有关规划,构筑大都市区框架。

——加快推进980平方公里环湾核心区建设。加快泉州同城化步伐,加强区内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创新要素市场管理机制,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集约发展、联动发展、互补发展,提升环湾核心区首位度,成为引领全市城镇化发展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高地。

鲤城区要发挥历史文化积淀丰厚的优势,统筹古城和江南新区发展,加快建设笋江新城和滨江新城,全面推进“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都市型产业,实施古城复兴计划,打造古城新区联动发展的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城。

丰泽区要着力构建现代城市产业体系、现代品质城区和现代高新人才技术积聚高地,推动城市产业向高端化提升、城市形象向高品位提升和城市民生向较高品质提升,建成经济结构合理、城市功能完善、高新人才聚集、社会文明祥和、生活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核心区。

洛江区要以转型提升、错位发展为主线,围绕新一轮规划提升的成果,实施打造特色产业体系、打造高品质城市新区、打造美丽幸福家园三个战略重点,加快建设泉州城市花园。

石狮市要积极推进全域城市化改革试点,围绕“一市一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结构合理、劳动就业充分、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优良、城市环境秀美,具有闽南特色的时尚、创意、宜居、包容的活力城市。

晋江市要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力推进产业提升和城建提速,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解决好“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的问题,建设综合实力强、民生质量高、发展环境好的中国品牌之都、现代产业基地、滨海园林城市,更好发挥支撑带动作用。

泉州开发区要坚持促进产业创新和高端要素集聚,着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和发展空间,着力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管理,努力构建泉州市产业升级服务中心、产业人才聚集高地、产业创新试验平台、股权投融资平台,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新城。

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立足于“环泉州湾中心城市重要组成部分”的规划定位,实施“一港三核、六区支撑、龙头带动”的发展战略,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开发建设,逐步强化“以新兴产业和高端生产服务业带动的城市创新中心、城乡统筹和生态宜居的示范性新区、以山海江湖为资源的泉州湾东部生态休闲中心”等三大城区功能,加快建设生态型滨水城市和海峡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

——加强南北两翼新城协调规划建设。加快产业和城市联动和融合,打造跨区域竞争合作新增长区。

泉港区要坚持推进以石化产业为依托、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富民惠民为出发点的产城联动发展改革试点,促进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城市功能向园区拓展、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构建要素匹配、功能齐备、服务完善的“产业—城市”复合体,塑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创建成为全省石化特色突出的产业高地、活力新城。

惠安县要打造“西部新城”和坚持推进港城联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产业、港口、城市一体化发展,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物流和旅游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中等城市。

南安市要围绕“五个南安”目标(富强南安、创新南安、宜居南安、文化南安、幸福南安),积极实施“五个互动”战略(产城互动、质量互动、城乡互动、内外互动、干群互动),以中心市区建设为重点,统筹沿海三镇产城融合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和东溪流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石材、水暖厨卫、机械装备三大千亿产业集群建设,着力打造现代创业创新型经济强市。

第二节加快发展城关建设

把加快发展县城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提升质量,增加数量。

——夯实县城发展基础。积极实施“大城关”战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鼓励引导产业项目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布局,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夯实产业基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配置要向县城倾斜。

安溪县要以“一城两翼”(中心城区: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南翼:龙门镇、官桥镇,北翼:湖头镇)为重点,坚持强县富民与绿色发展相结合,突出山水生态文化休闲旅游特色,培育发展信息技术、光电、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产业,着力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商宜旅的现代山水茶都。

永春县要坚持推进生态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健康产业,着力推动桃溪流域生态经济试验区建设,加快家居打造,统筹推进“山水名城、特色乡镇、美丽乡村”的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培育形成山区县城镇化建设样板,全力打造“休闲养生之都、宜居幸福之城”。

德化县要积极推进做强城关统筹城乡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改革试点,坚持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的发展导向,积极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持续推动做大工业、做大城关、做大旅游,建设现代化绿色旅游宜居瓷都。

——创新县城管理体制。对具有区位交通优势、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大的部分小城市和县城,要扩大管理权限,壮大产业实力,优化发展空间,逐步成长为中小城市。推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与周边城市(镇)有机衔接,发展成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新区。

第三节增强城镇发展活力

坚持分类指导、差别化发展、择优培育,科学稳妥推进乡镇整合,优化重点中心镇布局,积极创造条件使试点小城镇和中心镇向新兴中小城市发展。

——引导小城镇走特色化发展道路。加强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的统筹配套发展,逐步建设成为卫星城。支持具有特色产业、生态魅力、历史文化积淀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各具魅力的特色镇。选择若干区位条件好、吸纳人口较多、经济实力较强的小城镇,实施扩权强镇改革,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把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作为小城镇改革发展的载体,培育“小城市”。

——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力。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社会事业。加强文化建设,积极推进村文化活动阵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配套资源,县一级政府要把一定的公共服务资源和上级分配的资源直接服务于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心镇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建设和完善。加强远离中心城市的县城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拓展面向“三农”的市场服务网络。

——积极推进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结合全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和“三边三节点”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小城镇特色风貌专项规划,提升景观和建筑设计水平,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动小城镇特色建筑、街道,水体、绿化、亮化工程建设,塑造一批景观优美、风貌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宜居小城镇。

第五章  强化城镇化发展产业支撑

强化产业作为吸纳城镇就业和容纳城镇人口重要经济基础的作用,以产业聚集和提升为切入点,环泉州湾区域发展橙色高端服务职能、滨海沿江发展蓝色经济产业带,安(茶)永(香)德(瓷)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

第一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实施“万家企业手拉手三年行动”和“万亿集群计划”、全面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坚持全产业链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努力填补产业链缺失、薄弱和延伸环节,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打造一批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产业集群。力争至2020年,培育15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3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企业,建成纺织服装、鞋业、石油化工等3个产值超3000亿元的产业集群,机械装备、建筑建材、食品饮料等3个产值超2000亿元的产业集群,工艺制品、纸业印刷等2个产值超1000亿元的产业集群,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内企业协作配套,完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场体系,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

——力促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实施省级“百项千亿”、市级“五年千项”重点技改工程计划和“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广泛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造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积极推广精密检测、工厂自动化、立体仓库、智能物流、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大力培育“两化”融合应用企业,加快建立智能制造体系。加快制造业升级,着力提升纺织鞋服、建筑建材、食品饮料、工艺制品等传统产业的规模、品牌、特色优势,打造“东方米兰”、世界鞋都、世界石都、世界瓷都和我国重要的建筑陶瓷、水暖厨卫基地;着力推动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光电信息、纸业印刷等成长型产业链延伸拓展,建设我国重要的石化基地、微波通信特色产业基地和海西装备制造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印刷产业基地;着力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力促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打造海西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重要基地。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浪潮,超前谋划新兴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印染、皮革、电镀等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

——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打造总部经济区、物流园区、创意产业园等一批服务业聚集区,着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创意、软件及服务外包、工业设计、电子商务、商贸会展、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商贸、餐饮、家政、养老、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建设海西物流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打造服务经济强市。深入实施第三产业“百强企业”发展工程,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打造服务业品牌。引导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推动制造业向服务环节延伸,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节推进港城产城互动发展

统筹城市、港口、产业发展,加快临港经济发展和临港新城建设,推动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与人口集聚的有机统一。

——推动港口和城市协调发展。推进环湾新城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服务港区和临港大工业区的临港新城,配套完善商务、商贸、人居、休闲、旅游等服务功能,繁荣港区经济、促进港城联动发展。加快发展临港经济,依托肖厝港区、斗尾港区、泉州湾港区、深沪湾港区、围头湾港区等五大临港工业区,提升发展石化、粮油食品、港口物流、船舶、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纺织鞋服、建材、陶瓷等产业集群(基地),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和创意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龙头培育、链条延伸、集聚发展,打造若干产值超百亿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产值超千亿的优势产业集群或基地。

——推动产业布局与城镇空间协调互动。积极探索“产城一体化”发展模式,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的规划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在聚集产业的同时聚集人口。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要求,合理配置产业用地,提高用地使用效率,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把各类园区纳入城镇统一规划,精心谋划和组织各类园区开发建设,促进园区建设与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有机衔接,逐步发展成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新区。提升县域重点开发区功能,加强小城镇建设与园区布局的统筹,合理布局建设产业发展基地,促进产业园区集中布局,引导人口向城镇集聚。逐步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为主、工业园区以第二产业为主、外围以城市郊区农业为主,构建“三二一”产业合理分布的新格局。

第三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大力培育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加快构建新型现代农业体系。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131”强龙工程,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基地、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并继续扶持开展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到2015年,全市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农业“三品”数量达到620个,其中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50个,绿色食品150个,有机食品20个。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全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巩固提升“一区两园”(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省级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加快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安溪县福建农民创业园等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扩大设施农业规模;以实施项目的方式重点推进蔬果(中草药)、畜禽、食用菌、花卉、林业、渔业等种养业设施化、集约化;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现代种养业,着重培育茶叶、蔬果、食用菌、中草药、花卉、海洋生物等优势产业。

——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大力推广“畜牧-沼气-果(蔬、茶、鱼)”、“柑桔上山”、“茶山戴帽”、“果带北移”、“余甘治山”、“二稻三菜五熟制”、“稻田养殖”、“生态庭园”、“生态深水网箱养殖”、“休闲农业”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建立一种循环、再生、高效、低耗、高产的农业生产模式,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争取到2015年全市培育200个以上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3000个以上,带动农户50万户以上推广“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鼓励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支持推进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等平台建设。每年培育200名专科学历、1000名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新型职业农民。

——深化泉台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支持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物流中心和德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及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区等泉台农业合作项目建设,建立台湾优良种质资源库、泉台农业科技交流合作专家数据库、项目库;推进台湾渔业养殖技术引进和泉台远洋渔业合作;发挥泉台果蔬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积极推动泉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与台湾农业产销组织开展产业对接交流。

第四节提升城镇创新能力

坚持创新转型战略,开展“支持企业全方位创新”行动,重点支持产业组织创新、产业龙头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品牌(市场)创新、金融服务创新,增强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善创新支撑体系。大力实施“蓝火计划”、“137科技创新平台计划”、“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挥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新型科研机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泉州“科技云”等在推动项目、技术、资本、人才与产业有效对接的平台作用。打造商业模式创新先行区。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创新公共平台和风险投资机构,推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深入实施泉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等计划。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快培养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职业院校要通过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城镇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发挥当地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加强学历教育及各类职业培训,提升城镇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岗位适应性和技术技能水平。

第六章  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重点实施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六项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完善社会服务及居住服务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管理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增强城镇集聚要素、吸纳人口、传承文化、辐射带动的能力,努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第一节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提高城镇规划科学性,加强空间开发管制,进一步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建筑规范和质量管理,强化实施监督,提高城镇规划管理和建筑质量水平。

——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镇规划全过程。科学确定城镇功能定位、形态、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合理划定城市“三区四线”(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加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制。统筹规划城镇空间功能布局,促进城镇用地功能适度混合。合理设定不同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地面渗透率等规范性要求。建立健全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镇区、城郊和周边乡村的发展。

——完善规划程序。完善城市规划编制立项、研究起草、衔接论证、公众参与、颁布实施、评估修编等工作程序,提高规划编制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行城市规划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衔接。推动市县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图和“三标统一”。

——强化规划管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依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确保“一张蓝图管到底”。以规划强制性内容为重点,加强规划实施督察,对违反规划行为进行事前事中监管。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制定“两违”具体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方案,逐步解决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对现行“两违”实行“零容忍”,确保“两违”零增长。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政府部门、开发主体、居民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制定城乡规划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人大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考核和离任审计。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城市规划管控的技术支撑。

——严格建筑质量管理。加强建筑设计、建筑市场、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材料、 装修装饰等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各类主体的资质管理,推行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制度,加大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坚决打击建筑工程招投标、分包转包、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惩治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二节提高城镇空间利用效率

按照统一规划、协调推进、集约紧凑、疏密有致、环境优先的原则,优化城镇空间结构,统筹中心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棚户区和石结构房屋改造,提高城镇空间利用效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强化中心城区服务功能。完善中心城区现代商贸、信息中介、高端服务、创意创新、文化休闲等功能。统筹规划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推动商业、办公、居住空间的合理布局,完善中心城市功能组合。实施“古城振兴计划”、“古城文化复兴计划”,老城区以人口疏解、补充公共设施、业态更新为主,坚持修复与改造并重。

——实施城中村和石结构房屋改造。石结构房屋改造可享受棚户区改造、“三旧”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省造福工程等相关政策。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实际,逐年分期组织实施。对采用石楼(屋)盖板、石梁、石柱、石砌体作为承重构件的石结构房屋,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采用成片改造,城镇规划区外的村庄,鼓励按现代住宅小区实施成片改造,通过5年努力,基本完成石结构房屋改造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开发建设城市新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人口密度,防止城市边界无序蔓延。要科学预测人口发展规模,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严格控制新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标准过度超前。按照集约紧凑、产城融合、功能多元、集聚人口的要求,统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文化区等功能区的合理分布及适度混合,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在集聚产业的同时有效集聚人口,防止新城新区空心化。

——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提升城乡结合部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化发展,增强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承接转移人口的功能。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结合部地区延伸覆盖,引导住宅集中建设,加强环境整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和治安环境,增强容纳外来人口能力。保护生态用地和农用地,建设绿色隔离区,形成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生态缓冲地带。

第三节提升城镇发展品质

顺应现代城镇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强历史文化魅力,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加快绿色城镇建设。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发展全过程,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严格绿色建筑标准,强力推行建筑工业化和新型建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控制总量,提高效率。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发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合理划定生态红线,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森林、湖泊、湿地面积,将农村废弃地、其他污染土地、废弃工矿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大力推动绿色消费,推广使用节能节水产品、高效能照明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绿色交通系统,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强城市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构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及资源再生利用产业链。

——注重人文城镇建设。以泉州建设“东亚文化之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为契机,强化海丝文化发掘、保护、传承与创新,打响“海丝文化”品牌。城镇化建设要注重保护与传承并举,要展现地域文化差异,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城镇空间。新区建设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元素,与原有城镇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闽南特色文化发展,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复兴特色历史文化街区,设立市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鼓励城市文化多样化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形成多元、开放、包容的现代城市文化。到2020年,实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市域全覆盖,传统村落得到基本修复和保护,打造具有闽南地域特色的传统村落、魅力古民居。

第四节提升城镇智慧化水平

信息化对城镇化有明显的引领驱动作用,要着眼于解决“医食住行”等民生普惠和提高城镇智慧化管理水平,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信息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提升城镇智慧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入实施城镇信息化基础提升工程。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和三网融合工程,推进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及无线网络覆盖,加快农村、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y19] 合理布局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网、卫星通信、数据中心,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信息网络。加快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数据中心建设,为全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数据业务服务。

——提升城镇综合管理智慧化水平。建设泉州市城市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化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共服务及社区管理等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城市感知系统、运营海量信息捕捉和处理、信息决策系统等软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地理信息、智能交通、社会治安、数字城管、灾害应急处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统,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构建职责明晰、反应敏捷、处置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机制,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提高民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创建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建设和推广应用城乡惠民信息化载体“市民主页”、“市民卡”,深化社保“金保”工程、居民健康信息档案、远程医疗服务系统、教育“三通两平台”等民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城乡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利用卫星定位等技术,建立健全城市综合交通管理调度信息平台,提升城市交通信息化管理水平。

——创新信息化建设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全市信息化工作机制,制定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化规划、项目、资金、评价一体化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集约化建设整合机制,推行公共平台化集约建设和应用,加强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建设管理,完善政务资源分类体系,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制定信息平台技术标准和评价考核指标,加强基础设施信息共享与服务能力建设。增强城市要害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创新信息化建设投融资模式,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构建起政府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投资、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信息化建设与信息消费投融资模式。

第五节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围绕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以海空港和综合运输枢纽为依托,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城际(市)轨道交通和管道运输网为骨架,有效衔接城市和小城镇的安全、便捷、舒适、机动、经济、低碳的海峡西岸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我市城镇间和与兄弟地市的交通联系。

——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环城高速和“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系统建设。高标准建设环城高速与中心城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等城区相联系的连接线工程,加快推进“两重环湾”快速通道及向湾主干道、中心市区两重环城“田”字型快速通道建设;加快建成泉州湾跨海大桥,规划建设武荣大桥、金屿大桥、北峰—城东快速通道工程、东海—百崎通道、东海—晋江通道等环湾区域重要联系通道和跨江跨海通道工程建设,完善环湾主干路系统;完善新片区次干路体系,挖掘市区现有道路资源,提升内环路通行能力,加强城市“断头路”、“瓶颈路”整治建设,加密城市次支路网,提高次支路的道路利用率,畅通城市“微循环交通”。

——强化泉州对外交通体系建设。适度超前建设一批大型深水泊位和港口服务设施,加快“陆地港”建设,大力推进吉永泉铁路及相关场站建设,不断完善以港口为取向的集疏运体系。支持泉州晋江机场开辟国际航线,抓好泉州新机场建设前期工作。主动对接海西城镇群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十三五”启动一号线建设。

——改善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推动交通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快速通道、绕城高速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各城市间、城市各组团间及连接重要城镇的便捷交通联系。加强城市和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推进新一轮国省干线公路网和农村公路网规划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提级改造工程、危病桥改造、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推进农村公路灾害点整治,加快规划布点村庄道路建设。

第六节加快完善市政公用设施

建设安全高效便利的生活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全面提高生活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及运行效率。

——推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加快给排水、供气、供电等老旧管网改造。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建设,新建道路、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和各类园区实行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模式。加强城市地下排水系统规划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和排涝河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高城市防汛排涝能力。完善提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推行中水回用,推进雨污分离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大泉州城市公交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常规公交为基础、功能层次分明、网络布局合理、衔接换乘方便的高品质大公交客运体系,提高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适当延长夜间运行时间。统筹规划城乡道路交通网络和场站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城乡道路资源,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强化交通综合管理,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推动公交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改善绿色出行条件,加快完善中心市区的自行车、步行等慢行通道系统,同时积极推动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提高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城市支路和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办法。

——加强水、电、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天然气管网、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站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大中型沼气、生物质燃气,到2020年县城以上城市全面实现燃气替代生活燃煤,使用清洁燃气的中心镇达到70%左右。城镇建设和改造优先采用分布式能源。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实现县城和中心镇公共供水普及率95%以上。积极推进省市两级综合改革试点镇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中心镇区污水处理全覆盖。加快完善城镇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完善镇垃圾中转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实现县县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镇镇建成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设施),不断提高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打造包括物流配送、快件集散、便民超市、平价菜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合理布局并加大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建设力度,新建大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推进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建设,配备商品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等必备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设施,明确市镇的中心商圈和社区层面的网点布局,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的商业服务业业种、业态不缺失。

——加强邮政及快递服务能力建设。优化邮政普遍服务网点分布,健全邮政普遍服务终端服务体系,提升邮政普遍服务综合能力,充分利用邮政服务网络资源,延伸服务功能,叠加服务内容,提供更综合、更高效的综合邮政便民利民服务,建成与新型城镇规划相适应的邮政服务网络。以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快递服务网点、快件处理中心、中转中心、快递产业园建设,推广应用快递智能自助服务终端,优化布局,完善运营机制,提高快递网络覆盖率和稳定性。

第七节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根据城镇常住人口的增长趋势,统筹布局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

——调整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扩建新建小区、旧城改造、新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要根据城镇人口规模和空间分布密度,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或按标准预留教育用地,鼓励优先改造提升有扩容需求的城乡结合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推广“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等办学模式。至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各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科学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建设城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等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共建共享。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旅游集散中心,完善主要景区道路标识标牌系统。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市县级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设施建设。根据城镇老年人口分布状况,科学布局养老机构,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建设。促进城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探索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新模式,大力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强劳动就业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入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机构。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力水平,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应有责任,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第七章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市化质量为目标,以破解城乡“双二元结构”为主线,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构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高效、产业发展健康、城市环境优美的现代新城。

第一节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y20]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y21] 建立健全有利于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的激励和利益分享机制。推进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科技特派员“十百千万”工程,探索“定向委培”、“校企共建”、“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继续强化农业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地位,大力扶持多种所有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推动安溪茶业经营体制改革试点。[y22] 创新面向“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农业银行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支持涉农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推动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y23] 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经营组织形式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业务,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增加涉农保险产品,发展融资性农业担保公司。[y24] 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

第二节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个别条件成熟的地区实现全域城市化。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加强城镇规划与周边乡村规划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网络、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空间布局等方面的衔接协调。理顺环湾中心城市的规划管理体制,成立环湾城市规划委员会,统一指导环湾中心城市12个组团的规划管理;实行环湾中心城区市辖区范围以外的项目选址、规划条件、红线图报备制度。建立南翼新城、北翼新城规划建设协调机制,制定南翼新城、北翼新城一体化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成立“三规融合”领导小组,支持石狮、晋江、南安、德化开展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和“三规融合”试点工作。健全市、县、镇三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逐步推行垂直管理。对示范镇、试点镇的规划和重大项目、公共项目建设,实行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共同把关制度,确保镇、村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监管、确权等工作顺利开展。[y25]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提高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做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德化彭村水库、洛江八峰水库、泉港双溪水库、桃源水库扩蓄、惠女水库引调水、晋江引水第二通道、台商投资区惠南引水等蓄引水工程建设。加强城乡自来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分期改造市区供水管道,加快推进环湾中心城区供水“同网同价”,鼓励城镇供水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公共供水城乡一体化;加强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实施晋江防洪工程、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提升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中转体系建设,推进中心城区、晋江市区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和燃气管网建设,全面推行城市新区地下管线综合管沟配套建设。[y26] 推动快递企业加快农村网络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便民服务驿站”工程。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推进沿海县市城际客运线路公交化运作,增加环泉州湾大公交线路,优化公交线网和换乘站、首末站布局,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开通环湾公交线路,到2020年公交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35%。加大农村客运发展和城镇公交站点建设力度。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提高小城镇与农村主要公路交通的通达便捷度和安全可靠性,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通乡镇公路基本实现三级及以上达标,有条件地区通镇、村客车基本实现公交化。

——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标准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教育资源,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推广“集团式办学”,扶持城乡学校之间开展结对帮扶等形式的办学合作。建立和完善鼓励城区(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大力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通过远程网络培训和送培下乡等形式,为农村和山区学校提供优质培训资源和优质师资支持。优先安排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资金,提高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y27] 

——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落实城乡机构设置规划,完善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长效机制,支持城市医院在农村挂钩设点,鼓励镇卫生院创办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室),逐步实现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投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延伸基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拓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信息网络,实现村级以上医疗机构业务信息化管理、新农合(医保)即时结报、药品网上采购。

——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完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推动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相应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报销比例和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标准,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完善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与物价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实现低保、住房、医疗等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深入实施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切实做好水库移民新村规划建设。

——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城乡卫生、教育、体育、文化、养老设施等公共资源,促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新建社区的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加大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现全市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覆盖,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座综合文化站、一个乡村学校少年宫,力争全市所有社区实现“七个一”目标;整合农村公共服务资源,以中心村为重点,加快建立集行政办公、商贸超市、家政服务、社区卫生、警务治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党员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站;依托“世纪之村”信息平台,建立集科技、信息、营销、劳务、办证、法律咨询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三农”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开设道德讲堂,广泛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文化生活需要。[y28] 

第三节加快建设新型村庄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县域村镇体系,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

——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按照“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互动”的原则,进一步修编完善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和乡村规划,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合空心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重点支持中心村培育建设,把中心村建设与村庄整治、造福工程搬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农民饮用水、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联网公路、乡村文化体育、绿化示范村、农村电气化、农民体育健康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建设合力。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保护有历史或记忆的宗庙及民居。

——实施《泉州市建设“美丽乡村”行动计划》。落实建设投入、奖励激励、领导保障、农村土地收益返还等政策措施,强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指导与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现代农业发展、农民素质提升、社会和谐促进等六大工程,重点抓好省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和高速公路、高铁、国道省道沿线村庄整治,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把“宜游”融入“宜居”之中,将旅游元素纳入城镇化的规划与建设,立足传统乡村岁月和地方特色的人文元素,将文化特色作为资源有序整合的主线,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努力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y29]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长效机制,改善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保留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农村学生就近上学。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农村数字化文化网,建立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完善新农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相对统一的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村“家园清洁行动”和清洁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裸房旧房和土壤环境整治。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禁“二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业到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区及水库库区入户。推动乡村企业往乡村工业功能区集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集中治理污染。推行“循环、减降、再利用”等绿色技术,优化乡村工业产业结构[y30] 。控制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镇。

第八章  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市场规律,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泉州城市化发展体制性障碍,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第一节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

——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用地政策,提高城镇建设使用存量用地比例。放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允许村庄(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学校等用地)和建制镇(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实施旧村复垦新增的耕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y31] 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强化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对小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允许单独报批,指标给予优先保证。[y32] 适当控制工业用地,优先安排和增加生活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城郊菜地和水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决杜绝工业用地不合理的地价优惠。

——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工业项目用地产出强度和容积率门槛,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分阶段出让、短期出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y33] 。[y34] 支持探索土地使用权人自主规划、自主开发、自主建设的旧城改造新模式。[y35] 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y36] 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赋予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y37] 开展农村房屋普查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三年内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对集中规划建设的农村住宅,赋予完整、平等、合法的住宅产权。[y38]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研究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配套政策,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交易平台进行统一管理,[y39] 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探索推进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y40]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探索缩小征地范围和留地安置等让被征地农民分享增值收益的多种方式,从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维护被征地(海)人员权益,保障被征地(海)农民长远发展生计。[y41] 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对保留原有地貌景观且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项目用地,允许开展只办理农用地征收、不办理农用地转用的试点。健全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统筹耕地数量管控和质量、生态管护。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完善基本农田永久保护长效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善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强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调剂的管理。

第二节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结合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创新投融资机制和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充分考虑常住人口因素,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多渠道增强村集体财力,赋予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财力。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步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补贴办法。

——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PPN)、融资租赁、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强化资源、资产整合,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做大做强市城建国投公司、路桥公司、国投公司、住总公司等载体,组建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推动市国投公司建设成为产业合作平台。[y42] 探索通过注入土地资产、土地增值收益,盘活冠名权、经营权、使用权等举措,提高城镇建设投融资公司的资本实力。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设立城镇建设投资营运公司。探索公共私营合作制(PPP)模式,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y43] 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支持民营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科教文体、医疗卫生等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已建成的国有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经批准可以依法向民营企业转让产权或经营权。[y44] 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结合石结构房改造,适时设立地方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专门的城镇开发金融机构服务模式,支持晋江探索设立城镇化建设股权投资基金。[y45]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运用类股权投资方式,为城镇项目提供资本金。鼓励银行按城镇项目建设资本金到位情况,同比例提供贷款支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城、重点镇延伸金融网点和服务。[y46] 支持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参与农村生态经济项目开发及安全饮水、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y47] 

第三节健全城镇住房制度[y48] 

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推动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加快保障房体系建设。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形成“应保尽保”、基本满足群众合理居住需求、具有泉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供地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在市政交通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的居住区块,切实增强保障性住房的宜居性,方便居民就业和生活。落实税费减免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优惠政策,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应当按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10%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按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大中型企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企事业单位可将闲置住宅房屋和腾出的非住宅房屋按规定改造为符合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建立各级财政保障性住房稳定投入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和信息安全监管。按户建立保障性住房档案,并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对住房保障家庭实行年审制度,强化复核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委会)的优势,严格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退出机制,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廉租房、公租房租金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屋区位地段、承租人收入水平及其他相关情况每年核定公布。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

——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调整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编制城市住房保障和建设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建立健全住房建设用地稳定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市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第四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y49] 和生态建设

建立健全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领导干部考核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y50] 对限制开发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建立和实施国家公园体制。环湾中心城区等重点开发区域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促进要素、产业和人口集聚;安永德等农产品主产区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生态产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永春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要积极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有效保护;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开发利用岸线、海域、海岛等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支持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y51]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施差别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考核等政策。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y52] 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健全污水、垃圾处理和排污收费制度;[y53] 完善矿产资源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完善海域、岸线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y54]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法规,切实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加大对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财政支持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晋江、洛阳江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y55] 。完善流域、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建立湿地、海洋、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培育环保市场,建立健全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体系,推行节能量、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推动碳金融、绿色信贷发展,[y56] 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试点开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y57]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y58] 逐步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完善环境监察、监测网络,加强危险化学品、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管,严格海洋倾废、船舶排污监管。[y59]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开展环保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行机制,继续推进环境应急库建设,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和推行痕迹监管模式。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强化公众参与,健全泉州市环保志愿服务队伍。[y60] 

——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深入开展示范区创建和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确保通过国家级生态市考核验收。推动泉港石化基地循环发展改革试点,推动永春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德化陶瓷产业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试点;支持泉港石化工业区、石狮新型染整产业循环发展园申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y61]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四绿”工程,加强城市公园、环城绿化带和城市主干道、机场路、铁路、河岸、溪岸、滨水路等地段的绿化建设,加强“两线一园”(滨江北路“水线”绿道景观带、西湖公园至滨海公园“山线”绿道景观带、泉州植物园)建设,推进沿海大通道两侧景观建设,督促环湾县(市、区)各规划建设一条高品质的景观道路或景观走廊,构建多层次城市绿地系统。[y62] 深入推进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整治,持续开展小流域“赛水质”活动,加强沿海地区废弃采石凹坑的回填整治和土地复垦利用,加强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完成中心城区内沟河截污工程。[y63] 

第五节加强和创新城镇社会治理

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完善城镇治理结构,创新城镇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完善城镇治理结构。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注重平等广泛沟通协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城镇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基础性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城镇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建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县域“数字城管”建设。

——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构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城镇管理重心向街道、社区延伸。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建设集行政职能、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网络。着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构建和谐、文明、温馨、互助的社区文化。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社区居委会建设,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深入推进“平安泉州”建设。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改进治理方式,促进多部门城镇管理职能整合,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对城镇治安复杂部位的治安整治和管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完善城镇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灾害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城市消防、防洪排涝、排水排污、抗震、人防工程等设施和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城镇建筑的灾害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灾害分析和信息公开,开展市民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教育,建立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第六节加快推动行政区划调整[y64] 

深化行政区划调整的调查研究等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市域行政区划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对环湾城市建设中各级行政单位权责进行梳理,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推进南翼六镇及北翼区域小城市建设,条件成熟后按照小城市标准设立行政机构。推动泉州开发区扩区放权,进一步拓展国家级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适时推动泉港石化工业区创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稳步推进乡镇撤并、乡镇改街道和撤村并点、“村改社居”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建制镇发展成为中心镇。

第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推动规划主要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确保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和部门分工,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第二节强化政策措施统筹

根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调整修订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强化城镇化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人口、土地、住房、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等要落实本规划要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市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各地城镇化发展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城镇规划、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群、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各县(市、区)要确保加大对城镇化工作的投入。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重大项目统筹推进,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节推进试点建设工作

[y65] 加快石狮全域城市化、南安多规融合、德化城乡统筹等规划试点工作,落实城市拓展边界以及生态红线等划定工作;推动晋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泉港产城联动、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永春桃溪流域生态经济试验区等省级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泉州城镇化发展。深入推进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提高行政效率,适时开展试点改革评估和总结工作。继续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赋予试点镇与县级基本一致的行政审核审批管理权限,加快建立综合执法、行政审批服务、土地储备等平台,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总结推广湖头三安幸福小镇、永春下洋新村小区居民点的建设经验,引导打造一批具有浓郁乡村特色,让人看得见、学得着的省、市村镇住宅小区示范点。

第四节加强监测评估

各部门要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体现城镇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城镇化进程的研究分析,科学评价城镇化发展水平和推进质量。建立健全城镇化推进信息系统,动态监测城镇规划建设情况,形成快速反应和综合调控机制。加快制定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