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2500-2014-00001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3〕30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01
泉州市人民政府 泉州军分区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驻泉各部队,各县(市、区)人武部:
2014年春节即将到来,各级各部门、驻泉各部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围绕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这个主题,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在全市广泛掀起双拥活动热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良好局面,为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作出贡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驻泉各部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广大军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的光辉历史和光荣传统;宣传人民群众和人民军队为民族的独立、人民的解放、新中国的诞生和国家的改革、发展及稳定作出的巨大贡献;宣传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和“平安泉州”建设中涌现出的英勇事迹,特别是宣传武警泉州市边防支队蚶江边防派出所下士张国樑烈士与暴力抗法分子殊死搏斗的英雄壮举;宣传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宣传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不断增强国防实力,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深远意义;宣传双拥工作在地方和部队改革建设中发挥的重大作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军爱民、民拥军的军民“鱼水情”,以及军民团结融洽、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各级各部门、驻泉各部队要大力发扬军政一致、军民一心、军地一体的优良传统,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不断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和经济建设保障体系。要加大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力度,努力为部队排忧解难,主动帮助部队解决军事演习、战备执勤、国防施工、文化建设、生产生活及后勤保障工作的实际困难,积极配合保障部队完成冬季野营拉练任务,认真协商和解决部队在军事设施保护、训练场地建设、军事用地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强化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教育拥军,充分运用科技、文化、人才、信息、资源,深入部队开展教育培训、课题研究、项目开发、信息咨询等活动,帮助部队培养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支持官兵参加学历升级教育,帮助部队解决科技兴训、信息化建设等问题。要继续深化军民共建活动,组织开展跨区共建、部门共建、企业共建、社区共建等活动,提高我市双拥工作社会化水平。各部队要按照《驻泉州部队拥政爱民工作纲要》、《驻泉部队积极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等的要求,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特别是支持驻地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协助驻地生态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公益活动,多办一些驻地需要、群众欢迎的好事实事。要发扬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精神,积极参与驻地抢险救灾工作。要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广泛开展创建“平安泉州”、“和谐泉州”活动,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努力构建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全面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好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要认真抓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省委、省政府近年来相继出台的四份拥军优属政策文件以及《中共泉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13〕2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2012〕16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努力解决拥军优属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妥善安置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随调家属,解决好部队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及时发放未就业随军家属的生活补助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帮助烈军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住房、医疗等困难。进一步做好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切实搞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慰问活动。各级各部门、驻泉各部队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本着俭朴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就地就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走访慰问活动,增进军民鱼水情谊。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政府网页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载体,向官兵家属、退役军人发送节日慰问和祝福,增强军人军属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看望慰问驻地部队、企业军转干部、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和重点优抚对象,重点走访慰问驻高山、海岛、边远地区部队的官兵和住院伤病员,以及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通过送年货、贴春联、挂光荣牌等实实在在的行动,增强他们的荣誉感。驻泉各部队要组织官兵广泛开展爱民助民惠民活动,看望慰问驻地“五保户”、城乡低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受灾群众,把党的温暖和子弟兵的情谊送到困难群众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