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2500-2013-00002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1-07
泉州市人民政府 泉州军分区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驻泉各部队,各县(市、区)人武部:
2013年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驻泉各部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密切“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营造军民合力建成小康社会的浓厚氛围,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作出新的贡献。
一、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驻泉各部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新年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以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进一步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新要求,激发广大军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政治热情;大力宣传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的延安双拥运动精神,回顾70年来党领导我国军民开展双拥工作的伟大实践,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社会氛围;宣传军政军民紧密团结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广大军民在党领导下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宣传军地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良性互动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的生动事迹,进一步强化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不断巩固“军爱民,民拥军,军民一家亲”的鱼水情谊。
二、加大军地互办实事活动力度。各级各部门、驻泉各部队要大力发扬军政一致、军民一心、军地一体的优良传统,全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不断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和经济建设保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支持部队建设力度,围绕部队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积极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新兵训练、冬季野营训练、战备执勤、国防施工等任务,促进部队战斗力提高;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司法拥军等活动,充分运用地方资源,帮助部队开展人才培养、装备革新、科研攻关、课题研究、项目开发、信息咨询等活动;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协助部队搞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改进信息化指挥手段,积极支持部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帮助部队解决科技兴训、信息化建设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拥军、社区双拥、三峡移民村和经济欠发达村军民共建等活动,推动我市双拥工作上新水平。
驻泉各部队要以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广泛开展爱民助民惠民活动,主动参加驻地和谐社会及“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支持驻地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活动,协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对集中使用义务劳动日,积极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公益劳动,支持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农村公共事业,配合搞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乡风转变等工作,帮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积极为城乡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送温暖、献爱心,多办暖民心、聚民心的好事实事,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捐资助学,为军烈属、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灾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要大力配合地方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和创建“平安泉州”活动,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努力构建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全面落实各项双拥政策法规。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要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近年来相继出台的拥军优属政策文件和《中共泉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议军会议纪要》(〔2012〕1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2012〕16号)等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拥军优属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妥善安置好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退役士兵、随军家属,解决好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问题。进一步做好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中央、省、市财政2012年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各类抚恤补助和物价补贴经费,不得冲抵,于春节前如数发给优抚对象,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的标准,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按照《关于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烈军属、残疾退役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驻泉各部队要认真分析基层拥政爱民工作形势,普遍开展官兵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群众纪律情况的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树立我军文明之师、威武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慰问活动。各级各部门、驻泉各部队要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本着俭朴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就地就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走访慰问活动,增进军民鱼水情谊。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政府网页和手机短信、微信、博客等信息平台,向官兵家属、退役军人发送节日慰问和祝福,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慰问驻地部队、企业军转干部、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和重点优抚对象,重点走访慰问驻高山、海岛、边远地区部队的官兵和住院伤病员,以及在乡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老烈属、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把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制的《光荣之家》年历发放到现役军人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发动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主动帮助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排忧解难。驻泉各部队要组织官兵为灾区人民、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进一步深化社会公益活动,使他们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