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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4/06 1.8w 阅读 289 点赞
  •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21-00020
  • 备注/文号:泉政办明传〔2021〕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1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4-07 15:2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为全面查清全市工业用地利用状况,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工业用地管理政策,推动工业用地利用方式转变,现将《泉州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泉州市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N+N”政策,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强化民营企业发展土地要素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心无旁骛做实业,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查清全市工业用地利用状况,建立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为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工业用地管理政策,推动工业用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和依据。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现状工业用地(包括供而未建工业用地)和规划工业用地的利用状况。调查要素包括工业用地区位分布、开发利用状况、使用功能状况、产权登记、纳税登记等内容。 

  三、工作进度及成果要求 

  (一)进度要求 

  各县(市、区)要统一部署,参照调查规范(详见附件1),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业用地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成果。主要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1.调查工作底图制作。2021年3月15日前,利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并将电子工作底图提交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信息收集、表格填报。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土地、工商、水务、电力、税务等多个部门数据收集工作,通过全市工业用地调查填报信息系统提交调查成果数据。 

  3.调查成果落图。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全市工业用地调查填报信息系统提交调查成果图件。 

  (二)成果要求 

  调查成果具体包括表格和图件。 

  1.成果表格。(1)企业工业用地调查汇总表;(2)工业用地(供而未建)调查汇总表。 

  2.成果图件。县(市、区)工业用地分布图。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收集辖区各工业用地和企业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水务、电力等部门工业企业相关基础资料;根据技术规程填报工业用地调查表;核实辖区内的调查成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工业用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牵头实施单位,安排技术骨干作为联系人负责具体对接。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按照工业用地调查的程序和技术标准开展调查工作。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需对本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审签核实。二是严格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工业用地调查成果质量检查机制,确保信息客观、真实,保障成果质量。三是严格风险控制。加强调查成果和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数据的管理,制定规范的保密措施。凡涉及保密数据使用的,均严格按照《保密法》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调查成果和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严防泄密。 

  请各县(市、区)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箱:495846460@qq.com)。 

  附件:1.县(市、区)工业用地调查规范 

        2.全市现有工业企业用地调查表 

        3.全市供而未建工业用地调查表 

  附件1 

                                        县(市、区)工业用地调查规范 

  一、技术路线 

  (一)现状工业用地和规划工业用地调查 

  县(市、区)政府(单位)应以遥感影像为基础,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工业用地图斑,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并下发辖区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对工业用地图斑逐一展开调查,根据技术规程填报调查结果,并依据填报系统提供的电子地图和影像图在线绘制企业占地范围示意线。 

  (二)供而未建工业用地调查 

  该部分工业用地信息由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结合乡镇(街道)调查成果梳理填报,并依据填报系统提供的电子地图和影像图在线绘制企业占地范围示意线。 

  (三)调查结果核实 

  为核实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增强调查数据的可信度和相互印证关系,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通过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用水、用电记录等信息对调查成果进行检验、印证。 

  二、调查数据基础 

  (一)数学基础。本次调查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遥感影像。在线填报系统采用2019年11月市域范围0.8米分辨率遥感卫星影像,各县(市、区)如有需要,可向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也可自行采用更新、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辅助开展实地调查。 

  (三)调查底图汇交格式。调查底图包括:(1)辖区遥感影像数据,tif或img格式;(2)辖区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业用地数据,shp格式;(3)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用地数据,shp格式。 

  附件2 

全市现有工业企业用地调查表

现状用地信息

地块位置

地块权利人

权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批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利用现状

厂房使用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不动产权登记信息

是/否办证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使用截止时间

土地面积

(平方米)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所属行业

2018-2020年年均产值(万元)

2018-2020年年均纳税总额(万元)

2018-2020年年均用电量(千瓦)

2018-2020年年均用水量(吨)

填表说明:

地块权利人: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若地块权利人为自然人,填报自然人姓名,权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厂房使用情况:自用、部分自用、出租。
   
土地利用现状:建成在营、建成未营、在建。
   
权利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租赁、授权经营、集体土地、批准拨用、入股、联营、其他。
   
使用截止时间:填报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上的使用期限或终止日期。
   
企业名称: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附件3 

全市供而未建工业用地调查表

地块位置

宗地编号

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信息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土地面积(平方米)

出让合同编号

当前地面情况

完成净地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交地时间

填表说明:

工业用地(供而未建)调查对象: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仍未开工的工业用地。当前地面情况:农用地、未清表、清表围挡、正在建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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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