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对拟推荐参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法制支队
时间:2022-02-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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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公办传发〔2021〕294号)精神,经研究,拟推荐石狮市公安局、晋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参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在此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泉州市公安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5-22180326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泉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来信投寄:泉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邮政编码:362000)
泉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