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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0号通告

2020/02/07 1.5w 阅读 266 点赞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0号通告
来源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时间:2020-02-07 15:16 浏览量: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为严格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诊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入各级各类医院人员必须戴口罩,自觉配合落实体温检测等措施。 

二、中心市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挂号、收费、候诊、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等区域,为避免人员聚集,必须进行分流管理。 

三、中心市区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病人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谢绝人员探视。 

四、除急诊外,倡导就医提早预约门诊,尽量减少在医院内滞留时间。 

五、中心市区二级及以上医院除急诊外,停止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医学美容科、健康体检、胃镜室、气管镜室等门诊服务。属地指挥部可以自行决定,停止相关诊疗科室。 

六、属地指挥部可以决定,个体诊所、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医学美容机构停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施,疫情解除时自然终止。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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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