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泉州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突出主责主业、积极创新作为,围绕“三个聚焦”,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有效发挥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在基本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建设
紧扣政治机关定位,精心组织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民生补短板、脱贫攻坚、强基促稳、疫情防控等各项中心工作。
二、聚焦脱贫攻坚,提升兜底保障水平
(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对标破解社会救助工作难点问题。制订《优化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的意见(试行)》。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救助程序、拓展求助渠道、拓宽保障范围,在全省率先明确解决“边缘从宽”原则运用、拥有车辆或开办小微企业、存在“大额医疗预备金”“接受慈善捐赠”“住房修缮”等难题。同时简化规范审批权限。全面实现3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将下放至乡镇(街道)试点,6个县实现稳定下放。
强化救急难“再救助”工作。年度实施4个批次,累计救助178人79.2万元。创新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公益救助项目,首批理赔139人次,共计获得保费73750元;第二批对象已进入理赔阶段。同时提升“救急难”全国试点工作,泉港区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行救助,优化简化救助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加大老区苏区帮扶力度
细化落实“阳光1+1”牵手计划。细化制定《泉州市推进“阳光“1+1牵手计划”实施方案》,引导动员泉州市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老区村脱贫奔小康。全市共有148个社会组织与139个老区村达成结对共建意向。
扶持老区发展特色产业,加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力度。同时建立完善革命遗址项目库。按照“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跟进一批”的思路,为革命遗址项目保护利用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泉州市“阳光1+1+1牵手计划”暨革命老区农副产品直播带货公益活动启动仪式
三、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防线
(一)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和权益维护
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开展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工作,强化基层儿童关爱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关爱基层网络。目前,全市配备儿童督导员177名,儿童主任2570名,达到乡镇(街道)、村(居)全覆盖。
推动全方位保障,维护孤弃儿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保障孤弃儿童受教育权利,累计向96名孤儿学生发放孤儿助学金。组织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加强孤弃儿童医疗保障,年度内共资助11名孤弃儿童“明天计划”医疗补助费用5.63万元。
全面精准施策,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联合12个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认定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指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保障工作开展。目前,全市已认定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37人,占2019年底户籍人口比例达万分之2.04。

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至南安康复院回访慰问托养治疗儿童
开展“福蕾行动计划”试点,探索推动儿童关爱专业化。泉港区前黄镇、峰尾镇、南安市英都镇、金淘镇为泉州市的“福蕾行动计划”试点乡镇,泉州市民政局和各地指导试点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组织开展关爱网络建设、假期关爱、结对帮扶等儿童关爱十项工程,推动儿童关爱服务专业化、系统化、常态化。下拨试点经费120万元用于试点工作,试点县(区、市)已完成社工服务购买。
(二)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政策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和动态管理,按不低于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25%、30%、25%制定动态调整机制。全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115元、85元。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共52421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共55421人。
(三)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积极开展“炎热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探索建立了第三方监督机制,聘任建立监督委员会。2020年共救助受助人员3010人次;建立健全救助寻亲机制,提供返乡乘车凭证283张,护送67人返乡,提供医疗救助27人,安置2人,帮助73人寻亲成功。

泉州市救助管理站,以“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双管齐下,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寻亲系列宣传活动
四、聚焦群众关切,改善基本社会服务
(一)推动养老服务事业跨越发展
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荣获优秀等次。2020年10月,经民政部、财政部验收,泉州市评估分值为98分,在全省3个试点城市中名列第一,荣获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优秀城市。
养老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积极落实星级评定以奖代补经费175万元、护理人员奖补3.3万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行补贴200万元等养老机构各类补贴,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日趋活跃。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县(市、区)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数量不断提升。目前已实际运行机构69家,在院老人2428人。
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等指标大幅提升。新增养老床位3334张,保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8张以上。完成2020年每千名老人35张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占比30%的目标。
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新建193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2所照料中心,改扩建18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9所长者食堂等,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
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保障到位。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4663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安装智能烟感系统,做好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
(二) 扎实推进殡葬管理改革
进一步开展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牵头各职能部门组织、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摸排整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实施深化违建坟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对违建坟墓的摸排整治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全年累计摸排整治硬化大墓274个,活人墓16个。
开展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等十部门的文件部署,对全市安葬(放)设施进行摸排,全市安(葬)设施专项摸排共上报1829个。检查中未发现以家族式集中骨灰存放间整间出售、在设施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构筑物等情况。
加快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步伐。争取26个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项目省级奖补专项资金320万元。全市全年完成28个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
(三)指导规范社区治理事项
推动“强基促稳”工作落实。制订《泉州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泉州市“强基促稳”三年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提质增能、社区“微协商微议事”、婚事新办及文明治丧、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等4个专项行动,提升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建设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加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全市开展30个“共建共享”新型示范社区建设,31个省、市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泉州市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
明确社区工作事项权责清单。出台《泉州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泉州市社区居委会有关职责事项的通知》,对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需社区报送的台账表、以及面对社区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实行清单化管理,联合各部门印发《关于公布泉州市村(局)民委员会依法出具和不应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

泉州市民政局联合鲤城区纪委监委、老干部局、司法局、民政局等共建单位在鲤城区金鱼巷-中山中路共同举办了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四)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把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年检年报、等级评估、变更登记四个环节。指导129家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已成立党组织49个,覆盖61市级家社会组织,党员人数达325人,基本实现应建尽建。党员数未达到组建条件的68家市级社会组织,由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党建联络员。出台《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布置指引》文件,加强阵地建设,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布置。举办两期“社会组织党建大讲堂”,近300人次参加培训。
年(报)检工作有序推进。首次采用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718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持续更新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失信黑名单,目前,共有93家市级社会组织被列入异常目录,33家社会组织被列入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
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共有54家市级社会组织提交申报材料,经过资格审核,有52家符合参评条件。经过自评申报、实地考评、评估委员会审定、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3A级以上社会组织41家,其中5A级10家,4A级10家,3A级21家。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收费行为。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第一批46家市级商协会现场检查工作,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印发《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市级186家商协会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信用中国”“泉州民政网”等媒体公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单。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检查的通知》,启动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1家存在“会费返成”的问题,已发出整改通知书。

泉州市民政局在泉州市科技馆三层会议室开展2019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授牌仪式暨第四期党建大讲堂
(五)激发社会工作人才活力
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动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本年度报考人数3468人;市、县两级共同开展线上+线下考前培训,累计培训10000人次。下达2020年市级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补助资金60万元,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区治理。夯实人才服务平台,开展首批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地建设,确定3个市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地,进一步夯实泉州市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平台。搭建人才交流平台,设立泉州市社会工作人才书苑,举办2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题沙龙,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交流互动、经验分享、图书借阅、推动民办社工机构与省内外30所高校开展“校社”共建,逐步提升民办社工机构在吸纳优秀社工专业人才的能力,为机构注入新生力量。

泉州市民政局在端午节来临之际,联合鲤城团区委党支部、泉州微公益协会、泉州市鲤城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开展“粽香情·敬老心”志愿服务活动
(六)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充分引导社会慈善力量。疫情发生后及时发起倡议,号召社会各界共同支援疫情防控。市、县两级慈善总会累计募集款物8907.93万元,募集物资近300万件,全部用于抗击疫情和防控工作。
合法合理合规安排慈善项目。全年累计募集善款6311.62万元,支出善款9931.98万元(不含物资)。开展“慈善助困、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助残、慈善助老、慈善公益”六大品牌资助活动。
福利彩票发行稳妥开展。在保障疫情防控到位前提下,加强谋划,稳妥开展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全市年度销售额8.74亿元,居全省首位,占比28.55%。
(七)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全年累计办理婚姻登记62664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配备使用多功能智能一体机、开展登记管理系统升级,完成建国以来全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生成婚姻登记电子证照337万条。指导各地进行《民法典》实施所涉及的婚姻登记政策、办事流程等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