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县(市、区)信息晋江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 2020/10/21 1.7w 阅读 440 点赞 查看原文 晋江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 来源 :晋江市民政局 时间:2020-10-21 17:33 浏览量: 近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于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保障金支付及结算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从10月起,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标准再次提高。其中,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升比例仍居泉州市首位。 据悉,从2020年10月1日起,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调整为775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自理的由1108元调整为1182元、半护理的由每人每月1366元调整为1440元、全护理的由每人每月1624元调整为1698元。对机构集中供养的对象,原则上救助供养标准再提高40%,即全自理为每人每月1655元,半护理为每人每月2016元,全护理为每人每月2377元。 经统计,截止到10月份,晋江市共有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5289户9122人,月发放保障金近563万元,用电优惠金11.578万元。 (晋江市民政局 丁雅丝)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县(市、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