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泉州市国际标准舞协会等)

2025/10/30 4.5k 阅读 523 点赞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泉州市国际标准舞协会等)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5-10-31 14:32 浏览量:

经调查核实,泉州市国际标准舞协会、泉州集装箱协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监督检查,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行政处罚权四处罚基准第(3)项规定,泉州鑫泰跆拳道俱乐部、福建省华南旅游职业培训学校和泉州祥艺书画苑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行政处罚权十四处罚基准第(3)项规定,上述5家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上述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上述5家社会组织已不在登记地址,现场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5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上述5家社会组织应自收到《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起7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上交本机关。撤销登记后,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期间,除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清算完成后,应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