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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

2023/06/24 1.9w 阅读 528 点赞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3-06-25 10:21 浏览量:
         经调查,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未按规定参加2021、2022年度检查(年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相关人员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府东路交通科研楼(D幢)509室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丽娜      联系电话:22500656、22500679

泉州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