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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

2023/05/28 1.8k 阅读 161 点赞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3-05-29 16:14 浏览量:

经调查,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现对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泉州市新海路闽南文化保护中心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