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泉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公告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2-09-1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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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对泉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作出以下调整:
1.泉州市闽岚经济促进会已注销登记,因主体不存在,予以移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2.泉州市婚庆行业协会、泉州市三维打印协会、泉州市助学志愿者协会、泉州市育才技术学校、泉州市拍卖行业协会、泉州市无线电运动协会、泉州市慈善一家亲助困协会、泉州风采文化艺术馆、泉州丝路文化艺术展示馆、泉州市护理学会、泉州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泉州市清华总裁经济促进会、泉州市水利学会、泉州市软件行业协会、泉州市内科学会、泉州市金溪商会、泉州市鄱阳商会等社会组织已按照规定完成整改,予以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3.泉州汽车工程机械配件行业协会、泉州市轮胎流通协会等社会组织已注销登记,因主体不存在,予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特此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