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非营利法人对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5/06 1.9w 阅读 262 点赞
关于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非营利法人对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2-05-07 16:05 浏览量:

各市级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落实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请各社会服务机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非营利法人对照检查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同时填写《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非营利法人对照检查情况表》并加盖公章,通过年报系统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局(上传至电子附件-其他)。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22500656

附1.《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非营利法人对照检查工作要求》;

附2.《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非营利法人对照检查情况表》。

泉州市民政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