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补录工作的通知 2020/10/19 1.5w 阅读 510 点赞 查看原文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QZ00109-3000-2020-00029 备注/文号:泉民建〔2020〕8号 发布机构:泉州市民政局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9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补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0 10:51 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补录工作的通知》(闽民建函〔2020〕199号)精神,现就做好泉州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程序 (一)调查摸底。11月10日前,县民政局结合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募工作等情况,掌握第十二批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流失情况,并将流失人员情况上报市民政局。 (二)开展补录。市民政局根据第十二批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招募人员流失情况,从报名参加2020年泉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未入选的高校毕业生中,按照补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的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公示。11月30日前,市民政局指定时间和地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补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补录人员。 (四)签订协议。县民政局组织补录人员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 (五)派遣报到。12月15日前,县民政局组织补录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镇报到,再由镇安排到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统筹实施。补录人员服务起始时间从派遣上岗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2年,纳入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员统一管理。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二)加大协调。县民政部门应积极协调人社、组织、财政等部门,加强政策的统筹实施和落实,确保补录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管理。县民政局、服务单位应做好补录人员报到上岗、工作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办理等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好相应待遇。 泉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