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组织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泉州民政局
时间:2012-07-28 08:28
浏览量:
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我省社会组织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小金库”治理取得实效,结合我省社会组织治理“小金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将《福建省社会组织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12年7月24日
福建省社会组织防治
“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巩固社会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社会组织“小金库”问题发生,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原则,从以下六个方面建立健全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为主体的责任明确、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以及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收费政策和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各社会组织都要建立本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办法,并加强对本社会组织的财务结算、内部控制、票据使用、税务缴纳、资产与会费收支等方面的管理,建立财务收支信息公开制度和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提高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加大制度执行力。通过加强学习教育、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化学习会计、审计、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意识,真正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努力形成执行制度不走样,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先报告备案制度。业务主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并把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年检、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坚持政会分开。行业协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彻底分开。认真执行现职公务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行业协会以外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并不得领取社会组织的任何报酬。
六、建立治理社会组织“小金库”举报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地址并向群众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预防“小金库”行为,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