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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

2013/07/07 9.8k 阅读 161 点赞
  • 索 引 号:QZ00101-1200-2013-00136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3〕1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6-28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
时间:2013-07-08 15:58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实施〈泉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的请示》(泉公用〔2013〕1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2980平方公里;重点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面积980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为2012—2030年。

二、同意《专项规划》作为泉州市中心市区环境卫生工作的专业指导性文件,用于规划设定范围内从事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基础设施建设或有关生产作业活动。

三、你局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专项规划》,及时制定、细化环境卫生工作近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好统一规划建设与分步实施的关系。

四、《专项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如因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法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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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