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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泉州集装箱协会、泉州市国际标准舞等5家社会组织)

2025/07/09 1.2w 阅读 287 点赞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泉州集装箱协会、泉州市国际标准舞等5家社会组织)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科 时间:2025-07-10 11:03 浏览量:

经调查,泉州集装箱协会、泉州市国际标准舞等5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23年度、2024年度监督检查(年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下列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泉州集装箱协会;

2.泉州市国际标准舞协会;

3.泉州祥艺书画苑;

4.泉州鑫泰跆拳道俱乐部;

5.福建省华南旅游职业培训学校。

特此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