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补助专项资金...

2024/04/02 1.6w 阅读 247 点赞

永春县、德化县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4〕6号),现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补助专项资金260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支出请列入第20802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

二、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附件2),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2.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补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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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