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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部门变更的公告

2024/03/28 9.6k 阅读 411 点赞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部门变更的公告
来源 :泉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4-03-29 17:47 浏览量: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管理工作交接的通知》(闽民行〔2023〕129号)规定和《泉州市住建局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办理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综〔2024〕21号)要求,现就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市、县(区)住建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批准。相关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由住建部门承接办理。

二、自4月1日起,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简称“统管区”)和泉州开发区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由市住建局负责审批,其他县(市、区)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特此公告。

泉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