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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恒山休闲农庄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通报

2013/12/03 1.8w 阅读 115 点赞
  • 索 引 号:QZ00101-2500-2013-00212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3〕28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1-28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恒山休闲农庄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通报
时间:2013-12-04 16:4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抓龙头、建基地、打品牌、拓市场、深加工、扶协会”总体部署,着力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扎实推进休闲农业建设,涌现出一批优秀休闲农业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休闲农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市政府决定授予恒山休闲农庄、海峡蓝天生态庄园、绿笛山庄、雾湖休闲山庄、在水一方·鼎模农场、安溪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东溪大峡谷休闲农业项目区、红星生态园、农业部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茗山茶村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

  希望上述休闲农业示范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休闲农业点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促进休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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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