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14-00041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14〕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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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南翼新城城市规划综合研究的批复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再次呈请批复〈泉州市南翼新城城市规划综合研究〉的请示》(泉规〔20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市南翼新城城市规划综合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的意见,《规划研究》将作为统筹协调该片区各层次规划的重要依据,并在统筹协调和进一步整合的基础上分步实施。
二、批复内容要点
(一)规划范围:涉及安海、内坑、东石、官桥、水头和石井六个镇,东至泉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的外层快速路,南至海岸线,西至南石高速公路,北至规划快速路西南放射线。规划编制总面积约215.6平方公里,人口规模控制在95万人。
(二)功能定位:泉州市南翼副中心城市;重要交通枢纽、泉州市现代加工工业制造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内设备制造业基地;构筑泉厦、泉台合作大平台的战略前沿。
(三)规划结构及布局:规划形成“一心(安海、水头为基础的综合服务中心)、两带(安海湾-大盈溪-石壁水库生态景观带和南部沿海特色景观带)、三组团(北部的产业物流组团和南部的东石次中心组团、石井临港组团)”的空间结构,呈现“北部工业物流、中部综合服务、南部港口服务”的空间格局。
三、相关要求
(一)请市直相关部门和晋江市、南安市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规划研究》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推动南翼新城尽快形成城市实体。
(二)请晋江市、南安市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三规合一研究、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好与上位规划在城镇、空间、产业园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生态廊道等方面的规划衔接,加强对周边区域重大项目(如翔安机场)的影响力研究,进一步优化产业、功能布局,调整规划路网,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三)规划实施应注重生态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利用,形成城市绿肺和生态廊道,充分发挥安海湾的自然形态特色,形成环湾面海、海城相融的城市景观。
